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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 ‘性别中立的’,因为妇女并没有被随意地禁止追求社会所规定的这些有价值之事。但这却是性别主义。」 (Will Kymlicka: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2nd ed.) - Ch.9)
前几年一位名教授在鹿大开了一门博士生课程,邀请了许多学者做讲座,旨在让学生们了解所谓 “政治哲学前沿问题”。讲座的其中一场名叫 “为什么自由主义者应当是女性主义者”,当时我看错了题目,以为是 “为什么女性主义者不应该是自由主义者”(这不是完全看反了吗!),便兴致勃勃地翘课去听讲,到了才发现自己闹了乌龙。
当时的我看到ppt上的题目,颇觉得无聊:自由主义者当然应该是女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也应该是,如果二十一世纪的政治哲学还排斥女性主义,那和前现代的想法有什么区别?那时候我还认为这是清楚得不能再清楚的共识。事情的发展似乎也印证了我的想法,在讲座之前,老师问道:“认为自由主义者应该是女性主义者的同学有哪些?” 结果台下大部分人都举了手。面对这个结果,当时的那位老师显得有些诧异——直到现在,我终于理解了这种诧异。
我最近才发现,我周围有相当一部分朋友并不愿意承认唐山打人事件里包含着性别议题,也认为一些在我看来是合理强调女性权益的行为是一种 “妖魔化的女性主义”(或其他一些大家都熟悉的称呼)。经过一番痛苦的反思,我才意识到,人们对女性主义肯定有相当不同的看法,其中恰恰包含着一些看上去是合理的,但其实并不充分、甚至具有危险性的观点。
有一种在我身边的男性朋友中很有市场的女性主义观点(金里卡称之为 “差异论”),这种观点认为:
无法从性别差异中找到依据的差异对待都是不平等的性别歧视(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2003,673)。
也就是说,有一部分 “差异对待” 不是性别歧视,比如分别设置男厕所和女厕所;而另一部分是性别歧视,比如在给予利益和工作职位的时候,仅仅因为生理上的男性和女性的区分就接受男性而拒绝女性。这是因为生理上的差异推不出男性在能力上优于女性。简而言之,在这个观点看来,性别平等就意味着性别中立
但金里卡没有提到,在实践中,“差异论” 还包含着否定性层面的运用——一般持这种观点的人也不会明说,因为显得很不宽容,而且会降低这个观点在直觉上的吸引力。这种观点往往认为性别中立是“真正的女性主义”原则,而超出性别中立的任何女性主义的诉求都是不合理的,都是对 “女性主义” 这一理念的滥用。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常常有一些宣称接受性别平等、并自称在生活中一直实践性别平等的人会明确反对某些社会问题中存在性别议题的维度(e.g. “普通的流血事件的恶中怎么可能包含系统性的性别不平等呢?”),并且反过来批评强调这些维度的人破坏了性别平等——或者说,破坏了神圣的 “性别中立” 原则:在他们看来,这种行为是 “偏向女性”,因此是错误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一些看起来就不合理的诉求,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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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是,在我们当代的公共讨论中,“性别中立” 原则往往是以这种否定性的方式被使用的,以此反驳一些在他们看来不合理的诉求。换个角度说,恰恰是 “性别中立” 的否定性层面揭示它本身的限度:这个支持女性权利的理论同样可以用来压制女性对权利的追求。
不可否认,“性别中立”原则曾经在早期女性主义运动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e.g. 同工同酬),但同一个观念在不同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会发挥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作用,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当下的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仍然坚持“性别中立”原则,就很有可能扼杀一些本身是合理的,但却超越了“性别中立”原则的女性主义运动。如果“性别中立”这一观点在当代女性运动中主要起到的是反作用,那同情女性主义的人都应该选择扬弃它。
金里卡已经详尽地阐释了“性别中立”的局限性以及它的危害。他指出,即便在现代社会中,很多遵循性别中立的要求的结果就是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举个例子:
许多工作 “性别中立地要求有资格从事此工作的人不是学龄前儿童的第一照顾人”(MacKinnon 1987: 37)。由于我们的社会仍然期望由妇女来照看儿童,在参与这类工作竞争时,男人肯定就占有优势。女性申请者并没有刻意受到歧视。雇主也许根本就不关心申请者的性别,在这个意义上该工作是性别中立的;但是,这里却不存在性别平等,因为该工作的设定依据于这样一个预设:那些有妻子在家里照看小孩的男人才可能承担这种工作(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2003,676)。
更进一步说,“性别平等” 论者并没有意识到现代社会仍然存在一大堆 “非成文的习俗”,使得 “性别中立” 这一看起来非常合理的口号在现实中无法发挥出它应有的效力。遗憾的是,这些习俗基本上都是由男性主导的社会所留下的遗产,因此我们把发明和继承了这些遗产的社会称为“父权制社会”。它们支配女性,同时也支配男性。但无论如何,男性在这些习俗下面临的境遇还是与女性不同的(至少上面金里卡说的那个例子一般不会影响到男性),如果我们深入了解女性在当代社会中普遍的生命体验,我们很有可能会得到如下直觉:女性在父权制社会中受到的压迫可能更大一些。
绝大多数女性主义的导论性作品都有相当多的篇幅在揭示这些“伟大的男性传统”对女性而言是如何的无所不在、令人窒息(我们也不用过多举例)。为了方便,我们就下文将这些称为“系统性压迫”。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压迫的重点并不在于某个男性对某个女性的压迫,而在于整个父权社会对整个女性群体的压迫,因此是“结构性”的,它表现为每个特定事件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这种结构性的压迫又会出现在每一个女性个体进入公共空间的时刻,区别只在于在某个时刻特别明显,某个时刻不是那么明显而已。
与此同时,每个男性(当然,还有被父权制社会中被规训的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不自觉地维护了这些传统,成了系统性压迫的实践者,“性别中立”论者也不例外。在我看来,他们并非拒绝承认“系统性压迫”的存在,而是认为这些东西的存在对于他们继续坚持 “性别中立” 原则没有影响——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与系统性压迫无关(“我一辈子都没做过压迫女性的事情!”)。这部分人会认为,实践性别中立已经是男性能为女性权利做出的最大贡献,至于习俗问题,“我们可以就事论事继续讨论,我个人当然是反对这种封建传统的,但是……
据称,“但是”后面有很多理由:“我也管不了别人怎么看这些习俗”、“我工作也很忙”、“到时候有了孩子我们再讨论出一个我们都能接受的想法”、“我爸妈是这么说的”······。这难道不是在实践中逃避问题吗?一方面撇开自己和传统的关系并拒绝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别人怎么想我也管不了,跟我没关系”;另一方面可能又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迎合传统——“我父母是这么要求我的,只能这样,我也没办法。”
所以,如果对实际存在的“系统性压迫”置若罔闻,实践性别中立的“平等主义”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实践了 “伟大的男性传统”而不自知。不去真正对抗父权制社会的传统,就必然成为父权制社会的共谋。这大概也可以叫作“父权制的狡计”吧。
对于一直把“性别中立”奉为圭臬的人来说,他们要做的不应该是在女性主义运动中自诩理中客,站在女性的对立面判决这个运动的合法性,仿佛女性争取任何权利都要经过他们允许似的。在当代社会,真正认同性别平等的人应该做的是在实践中反对父权制传统,而非固守盲视的、已经沦为同谋的“性别中立”。
另一方面,对于女性主义运动,这也意味着需要在概念上把 “性别中立” 论者和其它类型反对者区分开来,尽管在公共空间中他们可能表现得没有多大区别。据我个人的观察(身边统计学),相当一部分受过大学教育的男性可能持有的是这个立场。

PS:最近一直在思考,受过高等教育的男性是如何自大和盲视,才能自诩理中客地反对女性主义运动或拒绝对此施以援手,他们可能认为自己尽了最大努力,然而坚持“性别中立”在当代社会又需要多大的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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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运研究α】社会运动中的审慎与自发性鸿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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